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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開放部分民眾自費檢驗COVID-19申請

  • 發布日期:109-04-28

因應部分國家及地區為提升邊境管制,入境/登機需附未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檢驗證明,東南亞部分國家或地區已採限制/停止入境措施,惟仍有少數民眾因特殊因素,必須申請入境前述國家或地區。基於人道考量,配合該等國家或地區防疫規定,於申請簽證、入境查驗或登機時,出示由臺灣地區醫療院所出具之未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檢驗證明始得入境/登機之規定,爰於4月27日開放符合上述條件之民眾得至指定醫院進行自費檢驗。

有關自費檢驗相關規定及資訊,請參考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