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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我國彰化離岸風場開發,交通部於110年4 月26日核定公告發布「彰化風場航道 」及其航行指南,該航道資訊業經內政部建置於我國官方電子航行圖,並依國際規範訂於公告後 6 個月(即110年10月26日)正式實施。屆時未依航行指南航行,將依「航路標識條例」第9條及第10條規定,最高處新臺幣50萬元罰鍰。 有關「彰化風場航道 」圖示及其航行指南、船舶預報單、航路標識條例中英文版等相關資訊,敬請參考附檔內容。
為配合我國彰化離岸風場開發,交通部於110年4 月26日核定公告發布「彰化風場航道 」及其航行指南,該航道資訊業經內政部建置於我國官方電子航行圖,並依國際規範訂於公告後 6 個月(即110年10月26日)正式實施。屆時未依航行指南航行,將依「航路標識條例」第9條及第10條規定,最高處新臺幣50萬元罰鍰。
有關「彰化風場航道 」圖示及其航行指南、船舶預報單、航路標識條例中英文版等相關資訊,敬請參考附檔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