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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臺灣高等教育展新聞發佈會

  • 發布日期:104-10-17

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盧長水主任致詞

臺灣啟動港澳及僑外生留臺工作新制及創業家簽證並已開放受理

港澳旅臺高校畢業生及創業人士 留臺發展機會增

駐澳門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盧長水主任今(15)日下午出席於澳門萬豪軒酒樓舉辦之「2015澳門臺灣高等教育展」記者發佈會時表示,自2014年7月起臺灣實施攬才、育才、留才計劃,除港澳生及僑外生若能符合月薪新臺幣47,971元資格,可循既有專業人員工作資格申請在臺聘僱許可外,港澳生及僑生畢業後欲留臺工作,增加可使用「評點配額」申請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居留證,評點的重點包括學歷、聘僱薪資、工作經驗、擔任職務資格、華語語言能力、他國語言能力、他國成長經驗、以及配合臺灣政府政策等8個項目,對提出申請的僑外生及雇主資格進行評點,累計點數超過70點標準者,由勞動部核發聘僱許可,以更多元的面向及指標評量學生表現,讓港澳生及僑生畢業後留臺就業更具彈性。盧主任說,經統計累計至今(2015)年8月底止,實施成果為申請計1410人次,累計核准1142人次(馬來西亞469人次、香港87人次、澳門67人次),其中澳門學生核准率高達95.7%(申請70人次,核准67人次),在海外各地申請案中拔得頭籌,顯見臺灣產業界對澳門學生的偏好與肯定。

盧主任進一步指出,臺灣的創業環境,無論是經貿自由化、產業規模、領域範疇、社會安全、法令保障,抑或資金籌措及舖位租金等,其條件具有相當競爭力,為便利港澳及海外創業家來臺創業,今(2015)年7月臺灣開辦「創業家簽證」並已開始受理申請中。盧主任說,針對具創新能力及技術的港澳及外國創業家(不含大陸地區),臺灣鬆綁過去來臺投資移民需投資逾600萬元限制,提供來臺創業者1年的居留簽證,並可視創業實績申請延長居留,前2年試辦期,每年暫以核發2,000名為原則,為赴臺創新創業提供新機會。為此,臺灣全球招商聯合服務中心已增設攬才單一服務窗口「全球招商及攬才聯合服務中心」,提供專人專案服務,解決赴臺各階段(來臺前評估、入臺時申辦手續、入臺後便利生活)的線上諮詢與實體服務。

盧主任也說明申請創業家簽證條件。他說只要經由臺灣經濟部認定符合以下具創新能力及技術條件之一者,即可申辦:

一、獲得國內外創投公司或國際募資平台籌資200萬元以上;

二、進駐政府認定的創新創業園區或育成機構(如:臺灣新創競技場,TSS);

三、取得國內外專利;

四、參與國內外具代表性創業、設計競賽得獎等個人或團體;

五、擔任具創新能力的新創事業負責人並投資100萬元以上。

另,以團隊申請者,每一團隊以不超過3名為原則。獲核發者,可先取得1年居留,後續如設立公司且有營運事實,可再申請延長居留2年,連續合法居留5年,每年居住超過183天,得申請永久居留,港澳創業家則可申請定居。

申辦資格及窗口等相關問題的洽詢單位及電話如下:

一、資格條件: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電話:(02) 3343-5700。

二、申請遞件窗口:

(一)外籍創業家: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電話:(02)2343-2885、2343-2895。

(二)港澳創業家:內政部移民署(首頁/港澳居民/0404申請在臺地區居留送件須知),電話:(02)2389-9983

盧主任最後總結,從學生入學前的獎助學金申請、學生畢業後留臺就業之評點新制到在臺創業,臺灣從教育部、僑務委員會,乃至衛生福利部局、勞動部等相關單位,形成一個港澳生及僑生照輔的完整鏈結。他鼓勵有意赴臺升學的澳門學生,把握2015年10月16、17日於澳門綜藝館展出的「臺灣高等教育展」機會,多方收集赴臺升學資訊,找到心儀大學、盡早立定志向,掌握人生成功之鑰。

出席記者發佈會貴賓尚有臺灣教育部海外聯招會蘇玉龍主委、李信副總幹事、臺灣大專澳門校友會區金蓉會長、蔡文正副理事長、臺灣馬偕醫學院魏耀揮校長及數十所臺灣高校師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