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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文件說明

一、在臺有戶籍國民申請(換、補發)護照說明:

  應 備 文 件

首次申請護照

  1. 普通護照申請書(可向本處領務櫃台索取或自行於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下載填寫)。
  2. 國內核發之國民身分證正本,倘無國民身分證者,請另提供最近3個月內核發之完整記事之戶籍謄本(詳列記事欄)正、影本一份以及在臺附有相片、中文姓名及出生日期之證件(如:學歷證明文件、駕照、健保卡、出入境證明等)。
  3. 澳門有效居留證件正本(如居民身分證、藍卡或逗留憑證等)。在大陸地區居住者,須繳驗效期還有90天以上之卡式台胞證正本。
  4. 最近6個月內所攝彩色正面、脫帽、五官清晰、白色背景之護照專用相片乙式2張(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介於3.2至3.6公分)。請參考晶片護照相片規格說明
  5. 持有外國護照者,請出示該外國護照正本。
  6. 本處認有必要查驗之身分證明文件(已服兵役役男,請提供證明文件如:已註記役別之國民身分證、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正本)
  7. 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應備經我駐外館處或海基會驗證之最近3個月內海外學校所發在學證明正本
  8. 護照規費(澳門幣365元/未滿14歲及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澳門幣252元;只收現金)。

換發護照

  1. 普通護照申請書(可向本處領務櫃台索取或自行於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下載填寫)。
  2. 舊護照正本(無論是否逾期,均須繳交,將與新護照一併退還申請人)。
  3. 澳門有效居留證件正本(如居民身分證、藍卡或逗留憑證等)。在大陸地區居住者,須繳驗效期還有90天以上之卡式台胞證正本。
  4. 最近6個月內所攝彩色正面、脫帽、五官清晰、白色背景之護照專用相片乙式2張(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介於3.2至3.6公分)。請參考晶片護照相片規格說明
  5. 持有外國護照者,請出示該外國護照正本。
  6. 本處認有必要查驗之身分證明文件(已服兵役役男,請提供證明文件如:已註記役別之國民身分證、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正本)。
  7. 7. 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應備經我駐外館處或海基會驗證之最近3個月內海外學校所發在學證明正本。
  8. 8. 護照規費(澳門幣365元/未滿14歲及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澳門幣252元;只收現金)。

遺失補發護照

  1. 1. 普通護照申請書(可向本處領務櫃台索取或自行於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下載填寫)。
  2. 2. 澳門有效居留證件正本(如居民身分證、藍卡或逗留憑證等)。在大陸地區居住者,須繳驗效期還有90天以上之卡式台胞證正本。
  3. 3. 澳門警察局(或大陸公安派出所)報案證明單正本。
  4. 4. 最近6個月內所攝彩色正面、脫帽、五官清晰、白色背景之護照專用相片乙式2張(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介於3.2至3.6公分)。請參考晶片護照相片規格說明
  5. 持有外國護照者,請出示該外國護照正本。
  6. 本處認有必要查驗之身分證明文件(已服兵役役男,請提供證明文件如:已註記役別之國民身分證、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正本)。
  7. 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應備經我駐外館處或海基會驗證之最近3個月內海外學校所發在學證明正本
  8. 護照規費(澳門幣365元/未滿14歲及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澳門幣252元;只收現金)。
注 意 事 項
  1. 本人應親自前來本處辦理。
  2. 2. 申請人為在臺設有戶籍國民(包含出境2年戶籍被遷出者),所持護照未登載10碼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請另提供戶籍資料如國民身分證正本或最近三個月內所發、詳列記事之戶籍謄本正本一份。
  3. 未滿18歲者(已結婚者除外),應由其父、母或監護人於護照申請書背面簽名欄簽名表示同意,並貼妥身分證件影本(倘父母離婚,父或母應提供具監護權之證明文件)。申請護照時,父或母或監護人須隨同前來申請,並附上父或母或監護人的身分證明文件,連同三個月內所發之全戶戶籍謄本(詳列記事欄)正本一份。
  4. 在澳門就學且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役男(19歲至36歲),須繳交就讀學校最近3個月內核發之在學證明(最高就學年齡:大學階段至24歲,碩士班27歲,博士班30歲)。
  5. 在大陸地區就學且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役男(19歲至36歲),就讀校系須為教育部「大陸地區大學及高等教育機構認可名冊」認可學校且不可為醫學相關科系,同時,須繳交經海基會驗證之就讀學校最近3個月內在學證明(最高就學年齡:大學階段至24歲,碩士班27歲,博士班30歲)。

二、在臺無戶籍國民申請(換、補)護照說明:

  應 備 文 件

首次申請護照

  1. 普通護照申請書(可向本處領務櫃台索取或自行於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下載填寫)
  2. 外國身分證件正本(如:外國護照或當地居留證件)。
  3. 出生證明(須先經出生當地我駐外館處驗證)。
  4. 最近6個月內所攝彩色正面、脫帽、五官清晰、白色背景之護照專用相片乙式2張(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介於3.2至3.6公分)。請參考晶片護照相片規格說明
  5. 父母雙方之護照(若父母一方為外國人,亦須繳驗其外國護照)。
  6. 父母之結婚證明文件(結婚證書若係國外作成,須附中或英文譯本,併經結婚當地我駐外館處驗證)。
  7. 子女姓氏約定書。
  8. 本處依申請人個別情形所應收之證明文件(請事先電洽本處,以確認應備文件)。
  9. 護照規費(澳門幣365元/未滿14歲者:澳門幣252元;只收現金)。

換發護照

  1. 普通護照申請書(可向本處領務櫃台索取或自行於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下載填寫)。
  2. 舊護照正本(無論是否逾期,均須繳交,將與新護照一併退還申請人)。
  3. 澳門有效居留證件正本(如居民身分證、藍卡或逗留憑證等)或外國身分證件正本(如:外國護照或當地居留證件)。
  4. 最近6個月內所攝彩色正面、脫帽、五官清晰、白色背景之護照專用相片乙式2張(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介於3.2至3.6公分)。請參考晶片護照相片規格說明
  5. 本處認有必要查驗之身分證明文件。
  6. 護照規費(澳門幣365元/未滿14歲者:澳門幣252元;只收現金)。

遺失補發護照

  1. 普通護照申請書(可向本處領務櫃台索取或自行於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下載填寫)。
  2. 澳門有效居留證件正本(如居民身分證、藍卡或逗留憑證等)或外國身分證件正本(如:外國護照或當地居留證件)。
  3. 澳門警察局(或大陸公安派出所)報案證明正本。
  4. 最近6個月內所攝彩色正面、脫帽、五官清晰、白色背景之護照專用相片乙式2張(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介於3.2至3.6公分)。請參考晶片護照相片規格說明
  5. 本處認有必要查驗之身分證明文件。
  6. 護照規費(澳門幣365元/未滿14歲者:澳門幣252元;只收現金)。
注 意 事 項
  1. 父母一方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申請人必須在父/母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後出生;且1980年2月10日以後出生者得依母取得國籍,1980年2月9日以前出生者僅可依父取得國籍。
  2. 申請人若為非婚生子女:
    (1)父為外國人,其母為中華民國國籍者,得依母取得國籍(惟依國籍法規定須於1980年2月10日以後出生者),無須檢附結婚證明文件。
    (2)倘其父為在中華民國國民,母為外國人,其父應先辦妥認領登記(父若為在台有戶籍國人,應檢附子女出生證明、其母之單身證明等文件,向國內戶籍單位辦理認領登記,有關認領登記詳情請洽全國各戶政事務所)後,其子女始具中華民國國籍,得申請護照。
  3. 如申請人未滿18歲者,須由父母或監護人陪同辦理。父母或監護人應繳驗身分證明及監護權文件。
  4. 持無戶籍國民護照返國,應另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辦「臨人字號入國許可」。持無戶籍國民護照返國入籍後,倘擬再出國,需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各辦事處,自費換領載有國民身份證字號之新照持憑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