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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護照須知

  • 日期:112-11-15

(一)申請人須親自來本處辦理。為保障申請人身分權益免被侵害盜用,並為爭取更多先進國家之免簽證待遇以及符合國際趨勢,申請護照民眾必須親自至本處辦理,以確認人別。

(二)受理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4:30。採預約制,請先上網預約再行前來:https://mac.booknow.com.tw/。週六、週日、澳門公眾假期及中華民國國慶日(十月十日)、澳門氣象局發布八號風球及澳門政府部門公告不對外開放期間,均將暫停服務,不另行公告通知。

(三)處理時間:一般約需21個工作天(如遇特殊情況,本處將另行通知)。

(四)護照申請書:可向本處領務櫃台索取或自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下載填寫。

(五)相片規格(範例圖示):最近6個月正面脫帽白色背景之半身彩色相片2張【直4.5公分且橫3.5公分,不含邊框,相片中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介於3.2公分至3.6公分,五官清晰、露耳、表情自然且嘴巴閉合(不露齒),頭髮不得碰觸到照片邊框、不得配戴粗框及有色眼鏡,且不得使用合成照片】。

(六)規費:澳門幣365元(未滿14歲之孩童及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致護照效期縮減之男子者,費用為澳門幣252元),只收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