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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香港、澳門永久居民申請入出境證

  • 日期:112-03-08

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出境申請書 入出境許可證遺失申報書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澳門)

香港、澳門永久居民適用

修改日期:2023/03/01

  • 自2023年2月20日9時起開放港澳居民來臺自由行,恢復港澳居民網簽及雲端停留之申請。
  • 2023年3月25日起擴大「小三通」開放對象,國人之港澳籍配偶或子女等可依據「試辦金門馬祖澎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簡稱小三通辦法)申請入出境許可證入出金門、馬祖或澎湖,及入境後再申請中轉臺灣本島,其他人士無法以小三通入出金門、馬祖或澎湖。

一、澳門永久居民申請入出境證(只適用於持有澳門特區護照者,擁有其他護照或國籍者不適用。不接受臨櫃及郵寄申請)

(一) 雲端線上申請:非香港澳門出生首次申請者,或在臺灣地區停留超過30天。

自2017年7月1日起,本處櫃檯停止受理持有澳門特區護照及回鄉證(未持有其他國家護照者)之澳門永久居民書面申請入出境證,申請人須於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申辦入臺證,透過網絡填寫申請書,上載照片及應備文件,若文件齊全只要5個工作日(不包含星期六、日、10月10日、及臺灣澳門兩地之公眾假期),經核准後即可自行上網以信用卡繳費及列印入臺證,申請網址:移民署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香港澳門居民短期停留)
雲端申請者請注意:
(1) 請用繁體中文版Microsoft Windows XP (含)以上作業系統;Internet Explorer 9或FireFox 8以上版本瀏覽器;Adode Reader 8.3以上版本列印許可證。
(2) 所有資料請以「繁體中文」輸入(英文姓名除外)。
(3) 請勿以手機或平板電腦拍攝照片或上傳應備文件,上載之照片須符合規格,應備文件須清晰,表格須詳細填寫,否則需修正資料或後補相關應備文件,而延長申請時間。
(4) 本系統無提供速件服務,申請案件處理工作天將依申請須知之規定辦理,為避免影響您的行程,請於取得入出境許可證後,再訂機票安排行程。

申請資格 應備文件 備註

持有澳門特區護照及回鄉證(未持有其他國家護照)之澳門永久居民。

  1. 最近2年內拍攝之直4.5公分,橫3.5公分,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彩色白底照片1張(照片規格請參考注意事項)。建議到照相館依相片規格拍照,取得照片光碟片或電子檔,再將電子檔上傳照片;或掃瞄上傳相片,檔案格式須為JPG或JPEG檔,相片圖檔檔案大小需在512KB以內。
  2. 澳門永久性居民身分證及回鄉證正面背面、有效期3個月以上之澳門護照(照片資料頁翻開整版頁面)。
  3. 證照費:單次入出境證:新臺幣600元整;一年多次入出境證:新臺幣1000元整;三年多次入出境證:新臺幣2000元整。於核准日期2個月內,需完成線上繳費,逾期需重新申請。
  1. 持有外國護照者,請以外國人士身份申請赴台,請致電:(853)2875-0320查詢。
  2. 依據「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四條:所稱澳門居民,指具有澳門永久居留資格,且未持有澳門護照以外之旅行證照者。海外出生者,請提供首次來澳之旅遊證件(包含當日入境澳門日期章戳)影本。如持外國護照來澳,請提供放棄該國國籍證明文件,及加入中國國籍證書(樣張)等影本,以證明未有外國國籍。
  3. 未滿18歲者,需繳附父母身分證影印本。
澳門學生赴臺升學者
  1. 最近2年內拍攝之直4.5公分,橫3.5公分,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彩色白底照片1張(照片規格請參考注意事項)。建議到照相館依相片規格拍照,取得照片光碟片或電子檔,再將電子檔上傳照片;或掃瞄上傳相片,檔案格式須為JPG或JPEG檔,相片圖檔檔案大小需在512KB以內。
  2. 澳門永久性居民身分證及回鄉證正面背面、有效期3個月以上之澳門護照(照片資料頁翻開整版頁面)。
  3. 海外聯招會報名學生,需繳附分發書。
  4. 單獨招生報名學生,需繳附入學或錄取通知書。
  5. 復學學生,需繳附復學通知書(內容必須有效復學日期)。
  1. 未滿18歲者,需繳附父母身分證影印本。
  2. 持有葡萄牙護照於1999年12月19日在澳門取得者,須出具「回歸前在澳門取得葡萄牙護照」之證明文件。
  3. 持有外國護照及回歸後1999年12月20日取得葡萄牙護照之澳門學生,需要以「港澳具外國國籍之華裔學生」身分者,請參閱(外籍人士簽證)資訊申請。
     

曾持葡萄牙護照來臺需轉換澳門護照者

  1. 最近2年內拍攝之直4.5公分,橫3.5公分,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彩色白底照片1張(照片規格請參考注意事項)。建議到照相館依相片規格拍照,取得照片光碟片或電子檔,再將電子檔上傳照片;或掃瞄上傳相片,檔案格式須為JPG或JPEG檔,相片圖檔檔案大小需在512KB以內。
  2. 澳門永久性居民身分證正面及背面、有效期3個月以上之澳門護照(照片資料頁翻開整版頁面)、(非澳門出生者須附)回鄉證正面背面。
  3. 澳門身份證明局發出之(1999年12月19日回歸前在澳門取得葡萄牙護照之證明文件。
  4. 簽署聲明書文件,爾後必須以澳門居民身分辦理入臺手續,不再使用葡萄牙護照進入臺灣。
  5. 證照費:單次入出境證:新臺幣600元整;一年多次入出境證:新臺幣1000元整;三年多次入出境證:新臺幣2000元整。於核准日期2個月內,需完成線上繳費,逾期需重新申請。
  1. 只適用於1999年12月19日前在澳門取得葡萄牙護照之澳門永久居民。
    (回歸前在澳門取得葡萄牙護照證明樣張)
    (不再使用葡萄牙護照聲明書)
  2. 回歸後即1999年12月20日取得葡萄牙護照者,必須持有有效6個月以上葡萄牙護照,以外籍人士身分免簽證入境臺灣停留。

注意事項:

照片規格說明:依據國際民航組織規定,申請人應上傳並繳交最近二年內所攝彩色半身、正面、脫帽、五官清晰、白色背景之相片。相片中人像不得配戴有色眼鏡,眉、 眼、鼻、口、臉、兩耳輪廓及特殊痣、胎記、疤痕等清晰、不遮蓋,相片不修改且不得使用合成相片,足資辨識人貌。

相片詳細規格說明如下:

  1. 最近二年內拍攝。
  2. 直4.5公分,橫3.5公分,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以頭部及肩膀頂端近拍,臉部佔據整張相片面積的70~80%。頭部或是頭髮不能碰觸到相片邊框(女性長髮碰觸相片邊框下緣情形例外)。
  3. 上傳相片為中性的色彩,無墨跡或摺痕。
  4. 眼睛正視相機鏡頭拍攝,兩眼必須張開且清晰可見,表情自然不誇張且嘴巴合閉(請勿露齒),並自然地顯現出皮膚的色調,有合適的亮度及對比。
  5. 頭髮不得遮蓋到眼睛任一部分,並呈現清楚的臉型輪廓,不能側向一邊或傾斜,且臉型兩側、兩耳輪廓及特殊痣、胎記、疤痕需清楚呈現,相片不修改。小耳症患者頭髮可遮蓋耳朵輪廓,但臉型兩側仍須顯明不遮蓋。
  6. 上傳相片背景需為白色,光源需均勻且不能有陰影或閃光反射在臉部,不能有紅眼。
  7. 上傳相片需清晰、鮮明,其影像不得模糊或呈現任何鋸齒狀。
  8. 上傳相片檔案格式須為JPG或JPEG檔,相片圖檔檔案大小需在512KB以內。
  9. 如果配戴眼鏡:
    (一)眼睛需清楚呈現,不能有閃光反射在眼鏡上,且不能配戴有色眼鏡(視障者除外)。
    (二)鏡框不得遮蓋眼睛任一部分(請勿配戴粗框眼鏡拍照)。
  10. 因宗教因素需戴頭巾者,相片人貌之五官從下巴底部至額頭頂端及臉部兩側輪廓,必須清楚呈現。
  11. 幼兒相片必須單獨顯現申請人的影像(不能有椅背、玩具、奶嘴、他人或協助照相的手之影像)。

 

(二) 網路簽證(在臺灣地區停留不超過30天)

申請資格 申請須知/應備文件 備註
  1. 香港、澳門出生之永久居民。
  2. 非港、澳出生者,曾於1983年後以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赴台。
  3. 持有效港澳居民適用之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入臺證)。
  1. 符合其中一項資格者,可登入「內政部移民署」網頁之港澳居民網路申請入臺證(網簽)
    依有效期3個月以上香港、澳門特區護照或BNO之護照資料正確輸入網路系統申請。
  2. 經核准後,請即點選「查詢申請結果」自行列印「香港澳門居民網路申辦入臺許可同意書暨入境登記表」1張,連同有效期3個月以上之香港、澳門特區護照或BNO護照、身份證正本及來回機票,於效期內(自許可日起計3個月內)入出境1次,每次停留30日,不得延期。
  3. 「香港澳門居民網路申辦入臺許可同意書暨入境登記表」具有入境登記表功能,請當事人於入境前在登記表上簽名。
  4. 費用全免。
  1. 入臺許可同意書之資料須與護照相同,如資料不符,須另付費辦理或被拒入境。
  2. 經線上顯示不准者,請於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或書面申請(視乎個案而定)。
  3. 請以A4白色空白紙格式列印,不可使用回收紙。

 

(三) 落地簽證(在臺灣地區停留不超過30天) 

申請資格 申請須知/應備文件 備註
  1. 香港、澳門出生之永久居民。
  2. 非港、澳出生者,曾於1983年後以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赴台。
  3. 持有有效港澳居民適用之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入臺證)。

符合其中一項資格者,請帶備以下證件,於抵達台灣各主要機場港口時,向「內政部移民署」服務單位申請「臨時入境停留」,持憑入出境:

  1. 入出境申請書(申請書下載)
  2. 有效入出境證件、曾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之證明文件(蓋有入境章之舊台證)、或香港或澳門護照,護照之出生地欄登載為香港或澳門出生。
  3. 有效期間3個月以上之香港或澳門護照。
  4. 訂妥於30日內離境之來回機船票。
  5. 費用:新台幣300元

非香港澳門出生者,請帶備曾經赴台之入臺證正本,以便航空公司查驗。

 

二、常見問題

Q1: 請問「臨時停留許可(網簽)」及「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雲端申請)兩個申請平台之差異?港澳居民該如何選擇適合的申請平台?

1. 臨時停留許可(網簽)即俗稱「網簽」,只適用於香港或澳門出生,及非香港、澳門出生,曾於1983年後以港澳永久居民身份入境臺灣的人士,且在臺灣地區停留不超過30天,持有香港、澳門特區護照或BNO護照之香港、澳門永久居民(沒有外國護照或大陸護照者)。

2.「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即俗稱「雲端申請」,適合非香港澳門出生首次申請者,或在臺灣停留超過30天,或申請多次證者。

3. 旅居澳門之大陸人士持澳門居民身分證(非永久)者,並持有大陸護照及往來港澳通行證或澳門特召旅行證者目前尚未開放申請。

Q2:落地簽證是否於2023年 2 月 20 日同步開放?

是的,不過建議最好是先申請「網簽」或至「雲端系統」申請入出境許可證,入境較為順利,以免在臺花費時間等候申請及相較網簽額外付費(新台幣300元)申請臨時入境停留許可證,或不符申請資格被拒入境。

Q3:之前使用外國護照(如美國護照)入境台灣,但現在過期了,可轉用特區護照入境嗎?

不可以。因為入境資料已紀錄您的身份為外國人,以後須以外國人身份入境。以後如要改為香港/澳門特區護照入境臺灣,須提供放棄該國國藉證明文件,才能申請入台證(雲端申請停留)。

Q4:之前使用葡萄牙護照入境台灣,但現在過期了,可轉用特區護照入境嗎?

申請人必須為回歸 (1999年12月19日)前在澳門取得葡萄牙護照者(須出具證明文件),才可以提出申請,請登錄「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雲端申請)提出申請,取得入臺證後,以後以澳門居民身分入臺。

Q5:如果有入臺證、簽證等相關問題,我應該向那個部門查詢?

1.入臺證(包含「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雲端申請)及「臨時停留許可」(網簽))-電話:(853) 28306289

2.簽證(持有外國護照):macteco@mac.gov.tw 電話:(853)28750320

3.香港辦事處,電話:(852)2525-8316

 

三、有關「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雲端申請)問題

Q1:「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雲端申請)申請資格為何?

持有香港、澳門特區護照或BNO護照,及回鄉證(大陸出生者適用),且未持有其他國家護照之澳門永久居民。

Q2:「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雲端申請)最長停留台灣時間?

單次入出境證:可於效期內(自許可日起計6個月內)入出境1次,每次可停留3個月,可延期停留一次(3個月)。

1年或3年多次入出境證:可於效期內入出境(不限次數),每次可停留3個月,可延期停留一次(3個月)。

Q3:經「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雲端申請)辦理入臺證, 港澳居民需準備哪些文件或相片嗎?

1.最近2年內拍攝之2吋彩色白底個人證件照片(不要自拍照片上傳或用生活照片)

2.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分證正背面

3.有效期3個月以上之香港、澳門護照或BNO護照

4.回鄉證正背面影本

Q4:經「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雲端申請)辦理入台證需要徵收任何申辦費用嗎?

單次入出境證:新臺幣600元整

一年多次入出境證:新臺幣1000元整

三年多次入出境證:新臺幣2000元整

核准後須於兩個月內在雲端申請系統以信用卡完成線上繳費,及自行彩色列印入台證。如兩個月內未完成繳費,須重新申請。

Q5:經「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辦理入臺證,需時多少個工作天?

文件齊全原則為5個工作天,但不包括退補件時間。

Q6:大陸出生,持澳門永久居民身份證及香港特區護照,不曾申請回鄉證,仍持有大陸護照,可否以香港居民申請入臺證?

不可以。大陸出生,如沒有回鄉證,仍持大陸護照者,須以大陸地區人民身分申請入臺。

 

四、有關臨時停留許可(網簽)問題

Q1:臨時停留許可(網簽)最長停留台灣時間?

可於效期內(自許可日起計3個月內)入出境1次,每次停留30日,不得延期。

Q2:申請臨時停留許可(網簽)資格為何?

1. 香港、澳門出生之永久居民 或 2. 非香港、澳門出生者,曾於1983年後以港澳永久居民身份入境臺灣,並持有有效期3個月以上香港、澳門特區護照或BNO護照。

Q3:辦理臨時停留許可(網簽)期間, 港澳居民需準備哪些文件或相片、資料填妥?

網簽是依香港/澳門特區護照或BNO護照(中文名依香港身分證填寫))內的資料據實填寫,不須上傳文件或照片。請確保資料一定要正確,資料錯誤會無法入境。

Q4:辦理臨時停留許可(網簽),需要徵收任何申辦費用嗎?

辦理入台證(網簽)費用全免。

Q5:批核臨時停留許可(網簽),需時多少個工作天?

在一般情況下入台證(網簽)即時審批,經核准後自行列印。

Q6:臨時停留許可(網簽)如有輸入資料錯誤的地方可如何處理?

已核准之網簽如資料錯誤只能撤銷重新申請不能修改。現時網簽申請系統新增申請人自行撤銷功能,可以自行撤銷重新申請,以一次為限,如資料再錯誤則無法再撤銷,須在「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雲端申請)付費申請。

有撤銷紀錄之申請人,三個月內不能再次撤銷,除非期間重新在「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簡稱雲端系統)申請獲准,則不在此限( 這3個月內有另辦雲端申請案獲准者,不限於3個月的限制,等於重新計算的意思。)

目前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已不再提供撤銷錯誤網簽服務。申請網簽填寫資料時請小心核對,確認資料正確無誤再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