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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澳門學生辦理入境許可證手續說明

  • 發布日期:111-07-26

自2022年7月21日開始學生可登錄內政部移民署網站

本系統只適用持澳門特區護照申請者,提出申請來臺升學入臺證(切勿重複申請)。

註:有關申請流程,請學生先登入辦證系統內參考公佈欄詳閱申請資訊,本申辦系統僅受理經教育部專案許可(即具有教育部許可文件)之港澳生送件,非此身分者請勿送件,如資格不符者,一律不予受理。

網路提出申請應上載以下證明文件:

(一)線上填寫臺灣地區入出境申請書。

(並附最近6個月內2吋、彩色白底照片一張。相片規格: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

(二)澳門永久性居民身分證正面、背面。

(三)有效期3個月以上澳門特區護照(護照資料整版頁面)。

(四)大陸出生者,需附回鄉證正面、背面。

(五)未滿18歲者,需附父母澳門身分證影印本。

(六)如曾持葡萄牙護照者,需附〔回歸前在澳門取得葡萄牙護照〕之證明文件。

(七)海外聯招會報名學生,需繳交分發書。

(八)獨招生,需繳交入學或錄取通知書(書函內須要有:臺灣教育部之核准函編號)。

(九)復學申請者,學校發出之復學通知書(內容必須有復學日期)。

(十)教育部函轉內政部移民署並副知學校之核准名冊公文影本。

備註:

1.請學生提出申請前,應備妥相關證明文件,避免因缺件被退回補正,而延誤取得許可證。

2.線上申辦成功,收到電郵核准通知,即可線上(以信用卡)繳費。繳費成功後,即可網路下載許可證,以彩色列印入臺證使用。

3.如曾持葡萄牙護照者,赴臺後辦理居留證需附〔回歸前在澳門取得葡萄牙護照〕之證明並辦理文件驗證(須預約辦理)。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辦理入臺證諮詢電話:2830-6289另,赴臺後辦理居留

證如年滿20歲以上學生必須申請「刑事紀錄證明書(行為紙)」並辦理文件驗證(須預約辦理)。

申請用途必須為:赴海外就讀高等院校或申請臺灣居留證

文件驗證預約網址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辦理文件證明諮詢電話:287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