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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發布「彰化風場航道」及其航行指南於110年10月26日正式實施

  • 發布日期:110-10-26

「彰化風場航道」及其航行指南已於110年4月26日核定公告發布,於110年10月26日正式實施,為利航行彰化海域船舶儘早熟悉航道及應遵循之注意事項,交通部航港局籲請航商、從事離岸風電與海事工程業者及漁民朋友,航經彰化航道,務必依照規定進行預報與報到,並保持AIS開啟及維持通訊頻道暢通,以保障航行安全。航港局強調,未來風場航道正式實施後,如未依照航道及指南航行,將依「航路標識條例」相關規定,對違規船舶課處最高處新臺幣五十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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