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自明(110)年1月1日起,民國91年次出生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出境應經核准

  • 發布日期:109-12-17

內政部役政署公告,自明(110)年1月1日起,民國91年次出生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出境應經核准。依兵役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的4條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應經核准。自110年1月1日起,民國91年次出生男子已達法定兵役年齡,具役男身分,如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國應經核准。

此外,內政部役政署已建置「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作業系統」,受理役男線上申請短期出境,欲出國之役男,請儘早於出國日3天前完成申請,經查無兵役管制情形者,將立即核准出境,列印核准通知單後,自核准當日起1個月內可多次使用通關出境。

另有關役齡男子出國(包括就學及觀光)之相關事宜,內政部役政署網站-業務資訊-下載服務-常備兵徵集類,可供下載相關資訊,請大家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