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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啟動僑外生留臺工作新制,澳門學生畢業留臺機會增

  • 發布日期:103-09-22

自今(2014)年7月1日起,畢業於臺灣高教院校之僑外生(不限應屆畢業生)如欲留臺工作,不再以單一薪資水準為考量,將改採計學經歷、語言能力、特殊專長等「多元審查標準」,由擬聘僱企業代為申請核發留臺工作許可。

依據勞動部7月1日公告之「僑外生留臺工作評點新制」,勞動部將依學歷、薪資、工作經驗、職務資格、華語及外語能力、成長經驗,以及配合政府產業發展相關政策等8個項目,對提出申請的僑外生及雇主資格進行評點,累計點數超過70點標準者,由勞動部核發聘僱許可。

新制實施第一年的名額配額為2,000名,占僑外畢業生總數37%;但僑外生若能符合月薪新臺幣47,971元資格,仍可循既有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資格申請在臺聘僱許可。政府相關部門後續將參考執行情形、就業市場等,每年檢討合宜之配額人數及評點機制。

勞動部表示,雇主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申請聘僱許可時,除由雇主及僑外生填具申請表自評外,並需要檢附相關文件,如畢業證書、勞動契約、工作經驗及語文能力證明文件。有關申請文件、評點項目及評點方式,已公告於勞動力發展署網站(www.wda.gov.tw)之「在臺畢業僑外生專區」,供雇主及僑外生查閱與下載運用,另外也將會同教育部及僑委會向雇主及僑外生宣導說明。

在臺取得高等教育文憑的僑外生,不僅具備基礎的專業知識技能,且對僑居地及臺灣社會文化有一定程度的認識。臺灣放寬更多僑外學生畢業後留臺工作,既可為臺灣相關產業所需人才提供新血,也有助於提高臺灣與其僑居地之關係連結。

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主任盧長水指出,以「評點、配額」制度取代現行單一薪資門檻標準,適度放寬對僑外生留臺工作的限制,將為赴臺留學的澳門學子提供更多留臺工作與生活的機會。近年來,澳門每年有千餘位青年到臺灣升學,其中95%的畢業生選擇回到澳門就業,然因澳門產業發展較為單一,人才需求廣度不若臺灣,尤其在資訊科技、機械、化學、物理等理工方面人才,返澳後常無法找到自己能學用合一的工作。新制實施後,對於喜愛臺灣的澳門學生有更多的選擇機會,也更能適才適所;臺澳兩地也將由高等教育交流延伸到專業人才與工作機會的互通;長遠而言,對增進臺澳人民互動、提升雙方關係,一定有正面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