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指揮中心開放「國人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持有我國有效居留證者之配偶與未成年子女」、「經教育部許可之港澳生」、「經衛生福利部許可之國際醫療(含陪同)人員」、「商務履約」、「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人員」、「經專案許可之緊急或人道考量」及「來臺進行刑事或民事訴訟人員」 等來臺事由者,請依「事由對照表」(附件1) 點選申請事由及備妥應備文件。
二、各來臺事由應備文件上傳系統操作說明,詳如附件2。
三、疫情期間僅受理「單次」 入出境許可證。
四、未符合指揮中心開放來臺事由者,不予受理。
五、其他資訊可參照內政部移民署防疫 QA網址。
六、雲端線上申辦系統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