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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居澳門之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到臺灣從事專業或商務交流活動申請規定

  • 發布日期:103-06-01

您知道嗎?自103年6月1日起,旅居澳門之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到臺灣從事專業或商務交流活動,應由臺灣邀請單位於移民署線上系統,代為申辦,申請人(大陸地區人民)另檢附申請書、大陸地區核發效期六個月以上旅行證件或足資證明之身分文件、僑居地身分證明及在職證明等文件向駐澳門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申請。

駐澳門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地址為:澳門新口岸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5樓J-O座,電話:(853)28306289,有任何辦證洽詢,歡迎致電詢問。